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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諾貝爾文學獎卻是將“世界性”和“全球性”當做自己的追求目標的。也許是為了補償它在將近一百年的時間里對中國文學的輕忽和怠慢,竟然在12年的時間里,兩次將該獎頒給身份不同的中國人。
最早的那一次,就不去說它了,現在單說最近的這一次。
那么,諾貝爾文學獎評委們為什么會最終選擇莫言呢?
根據“諾獎”評委會10月11日公布的“實際內容僅兩行文字”的說法,是因為:“莫言將現實和幻想、歷史和社會角度結合在一起。他創作中的世界令人聯想起福克納和馬爾克斯作品的融合,同時又在中國傳統文學和口頭文學中尋找到一個出發點。”
在我看來,莫言的寫作,就其文體風格和精神本質來看,并沒有多少“中國傳統文學”的因子,而且在處理“現實和幻想、歷史和社會”結合問題的時候,也沒有表現出多少真正的現實主義作家的激情和勇氣。如果說,中國傳統文學尤其是中國小說的突出特點,是“其言直,其事核”的寫實性——即清代學者蔣彤所說的“文潔而事信”和“無虛假無疏漏”的“堅實”,是對“白描”技巧的倚重,是緊緊貼著人物的心理和性格來刻畫人物,是追蹤躡跡地追求細節描寫的準確性和真實感,是強調文學的倫理效果和道德詩意,那么,莫言的小說不僅并不具備這樣的特點,而且幾乎可以說是背道而馳的。
莫言寫作最大的問題,就是“文蕪而事假”,——蕪雜、虛假、夸張、悖理,這些就是莫言寫作上的突出問題。莫言的作品中,沒有中國文學的含蓄、精微、優雅的品質,缺乏那種客觀、冷靜、內斂的特征,缺乏那種以人物為中心、從人物出發的敘事自覺。相反,莫言的寫作,是極為任性恣縱的;他放縱自己的想象,習慣于根據自己的主觀感覺來寫人物,常常把自己的感覺強加給人物,讓人物說作者的話,而不是人物自己的話;讓人物做作者一意孤行要他們做的事,而不是他們根據自己的處境、性格和心理定勢可能做或愿意的事。2000年3月,在題為《??思{大叔,你好嗎》的演講中,他說,“每當我拿起筆,寫我的高密東北鄉故事時,就飽嘗了大權在握的幸福,在這片國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風喚雨,我讓誰死誰就死,讓誰活誰就活”——從這種莫言多次使用的“驕倨傲暴”的話語里,我們看到的是一意孤行的獨斷和不可一世的驕橫,是寫作領域的“無法無天”的“專制主義”,而不是真正偉大的作家應該具有的謙虛態度、平等精神和文化教養。從人物的角度來看,莫言所選擇的,是一種異化的、外在化的敘事方式,是作者的形象遮蔽人物形象的敘事方式,是作者的話語壓倒人物話語的敘事方式,——人物完全被淹沒在作者自己的話語狂歡的洪流里。2005年,莫言在香港的題為《我怎么成了小說家》的演講中說:“也有人說,莫言是一個沒有思想只有感覺的作家。在某種意義上,他們的批評我覺得是贊美。一部小說就是應該從感覺出發。一個作家在寫作的時候,要把他所有的感覺都調動起來。描寫一個事物,我要動用我的視覺、觸覺、味覺、嗅覺、聽覺,我要讓小說充滿了聲音、氣味、畫面、溫度。”就算小說寫作的確“應該從感覺出發”,但一個小說家也不能毫無邊界地描寫感覺,不能將人物寫成完全“感覺主義”的動物。然而,莫言小說的致命問題,就是感覺的泛濫,就是讓作者的感覺成為一種主宰性的、侵犯性的感覺,從而像法國的“新小說”那樣,讓人物變成作者自己“感覺”的承載體?!短焯盟廪分琛返诹逻@樣寫金菊的心理和行為:“想起夜里的事,她心里怦怦地跳,血往臉上涌。她情不自禁地再次撲到他身上,用牙齒輕輕地咬著他的脖子,并且貪婪地吞咽著被他脖子的灰垢污染成咸汗味的口水。她咬住他脖子一側那根粗大的動脈時,感到它強有力地搏動著。這澎湃的搏動令她心醉神迷,難以自持。她咬著它,舔著它,用兩片嘴唇夾著它。她感到內部的器官像鮮花般開放了。這時她說:高馬哥……高馬哥……就是死了,也不冤枉了……”這里所寫的人物的幾乎每一個動作和心理活動,都是夸張的、怪異的、不真實的,完全出于作者自己的不切實際的想象,是作者把自己的想象強加給了人物。我們無法想象,“內部的器官像鮮花般開放了”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狀態,只知道這樣的想象,實在太詭異、太不同尋常了。
有必要指出的是,這種歇斯底里的瘋狂,這種卡通畫式的簡單,是莫言小說中幾乎所有人物的特點。例如,在《紅高粱》里,余司令竟然這樣對待自己的“干兒子”(實際是親兒子):“他拿過一只酒盅,放到我父親頭上,讓我父親退到門口站定。他抄起勃朗寧手槍,走向墻角”;“余司令走到墻角后,立定,猛一個急轉身,父親看到他的胳膊平舉,眼睛黑得出紅光。勃朗寧槍口吐出一縷白煙。父親頭上一聲巨響,酒盅炸成碎片。一塊小瓷片掉在父親的脖子上,父親一聳頭,那塊瓷片就滑到了褲腰里。父親什么也沒說。奶奶的臉色更加蒼白。”這樣的敘事,顯然是對席勒的《威廉·退爾》的簡單化模仿。在席勒的作品里,瑞士的民族英雄退爾拒絕向奧國總督蓋斯勒用來侮辱瑞士人的那頂“帽子”敬禮。蓋斯勒的手下認出退爾就是放走牧人魯特赫德的人,罪不可赦。蓋斯勒在退爾的兒子頭頂上放了一個蘋果,只要退爾用箭射中蘋果,就可以免罪。神箭手退爾一箭射中。最后,蓋斯勒死在退爾的箭下,瑞士民族獲得了解放。在這個故事里,退爾是被逼無奈才向兒子頭上的蘋果射箭的,然而,在《紅高粱》里,卻沒有任何人把酒盅放到余司令兒子的頭上,并強逼他拿槍射擊,——他之所以有如此瘋狂的舉動,完全出于一種完全不可理喻的沖動,即證明自己的兒子是否“有種”。這種幼稚而瘋狂的行為,在任何心智健全的中國人看來,都是不合情理、不可思議的。雖然它與中國人的“民族性格”格格不入,也與中國的“傳統文學和口頭文學”毫無關系,但在西方讀者的“誤讀”中,卻有可能被錯會為《三國演義》中的傳奇英雄的壯舉,有可能被誤解為神秘莫測的“中國性”和倜儻不羈的“中國氣質”。
在《檀香刑》的第六章,孫眉娘這樣在月光下抒發自己對錢丁的愛情:“鳥,鳥兒,神鳥,把我的比烈火還要熱烈、比秋雨還要纏綿、比野草還要繁茂的相思用你白玉雕琢成的嘴巴叼起來,送到我的心上人那里去。只要讓他知道了我的心我情愿滾刀山跳火海,告訴他我情愿變成他的門檻讓他的腳踢來踢去,告訴他我情愿變成他胯下的一匹馬任他鞭打任他騎。告訴他我吃過他的屎……老爺啊我的親親的老爺我的哥我的心我的命……鳥啊鳥兒,你趕緊著飛去吧,你已經載不動我的相思我的情,我的相思我的情好似那一樹繁花浸透了我的血淚,散發著我的馨香,一朵花就是我的一句情話,一樹繁花就是我的千言萬語,我的親人……孫眉娘淚流滿面地跪在了梧桐樹下,仰望著高枝上的鳥兒。她的嘴唇哆嗦著,從紅嘴白牙間吐露出呢呢喃喃的低語。她的真誠感天動地,那只鳥兒哇哇地大叫著,一展翅消逝在月光里,頃刻便不見了蹤影,仿佛冰塊融化在水中,仿佛光線加入到火焰里……”在這里,我們看見了與莎士比亞《羅密歐與朱麗葉》里的經典場景極為相似的畫面,但是,讓人費解的是,這樣的夸張而煽情的告白,既不“真實”,也不“感人”;既無“中國性”,也不“莎士比亞化”;它是對“魔幻”技巧的過度利用,是一種純粹主觀化的虛假描寫,并無多少美感和詩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