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您如何定義幸福,它是一種峰值還是一個可持續的狀態?
W.B.:大多數人認為幸福是興高采烈、無以復加,這是不準確的。我如此定義幸福和喜悅:幸福是一種遍布在生命之中、滿足的感受,而喜悅就像五光十色的煙火,迅速地爆炸又迅速地消失。塞林格曾經寫道:“幸福和喜悅之間最奇特的差異在于,幸福是固體,喜悅是液體。”所以我相信,幸福是可持續的,同時它又有不同的級別,就像一條波浪線,如果諸事順利,它就升到高位,如果遇到挫折、不快,譬如跟男友吵架了,它就會下降,但如果降得太離譜了,我們又會做一些事情去提升它,譬如主動尋求和男友的和解。我們會有一種本能,希望將幸福維持在上升狀態,而我的體悟是,存在本身即是快樂的,這就是我的幸福所在。
M.C.:您覺得在通往幸福的道路上,我們最大的障礙是什么?
W.B.:一是過于相信別人,覺得別人認可了自己就會幸福,譬如“再減重十磅我就會幸福”;二是認為擁有什么東西就會得到幸福,譬如“得到這份工作我就會幸福”、“跟那個男孩交往我就會幸福”,其實幸福跟你所擁有的并無關系,我相信happiness is what we are,幸福可以就是你的自身,或者說,它的標準只有一個:你的內心感受。
M.C.:心理學家說,并不存在所謂完全“正常”的人,換句話說,正能量與負能量本就在人體內共存共生,而您是否想傳達這樣的訊息:一個人身上是可能只存在正能量的?
W.B.:事實上我是想告訴你,兩者是共存的,就像插頭一樣,有正極和負極,只有當正極和負極都工作時,你才能獲取電量。在《你可以幸福》里,我寫道,意識到你的負面自我的存在,就能使我們將它掃到一旁,并借此提升幸福的指數。你只是需要找到一些“打掃”的方法,而正是因為負面自我的存在,你才會督促自己要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