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以數字來表示全體國民地位的制度在世界上也屬罕見,它持續了400年后,被進步的拉瑪五世(即朱拉隆功)廢止。但這種嚴密的等級制度給泰國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深深地埋下道德觀——即“任何人都具有與自己身份相當的場所(即‘分’),沒有非分之想,應滿足于當下的生活”—— 的種子。
在泰國,面對長輩,在胸口或嘴的高度雙手合十,以示敬禮,這叫作“瓦伊”,這種禮儀稱作哈伊克阿特(向對方表示尊敬)。對朋友、上司、下屬等表示關心(納木查)或同感(亨查)十分重要,為此,自我抑制(薩姆羅瓦姆)就顯得非常關鍵。
在這里,最重要的是恩情(本昆)。獲得財富或權力的人,對不走運的親戚或單位的年輕下屬要像家長一樣庇護他們,這被視為理所應當。在泰國的公司里,從住院費到孩子的學費、安葬費等,上司對下屬要伸出援助之手。“本昆”被看作像零存整取似的東西,接受“本昆”的人們一定要懷著一顆忠誠的心(瓊拉克帕克迪)償還這種恩情。
在這種密切的人際關系中,泰國人盡其所能地利用一切機會——包括成人、結婚、喪葬、祭祀以及贈答等——完善人與人之間的聯系。
領導者的素質是“妥協”
2010年9月,日本海上保安廳在沖繩縣尖閣諸島
即我國的釣魚島。——譯者注一帶以妨害執行公務罪逮捕了中國漁船船長,并對船員進行取證調查。
針對這種情況,中國政府強烈反對并采取了反制措施。迫于這種壓力,那霸地方檢察廳以暫緩懲處的形式釋放了中國船長,讓其回到中國。
關于這個事件,民主黨政權受到嚴厲的批判,認為是“屈服于中國的壓力”。實際上,泰國也與鄰國馬來西亞之間圍繞領海問題發生過相同的爭議。
1995年,馬來西亞政府宣布200海里大陸架為其經濟專屬區,凡在區域內航行的外國船只有義務事先進行通告。泰國領海內的水產資源由于濫捕而逐漸枯竭,泰國的漁民組成大規模的船隊在其他國家的水域進行捕撈作業。馬來西亞對這種如入無人之境的狀況實在忍無可忍了。
在發生沖突最激烈的時候,馬來西亞軍艦與泰國漁船之間發生槍戰,泰國漁民或傷或亡。其結果是,泰國漁民怒不可遏,封鎖了海灣。
對此事件,著名泰國歷史學家尼提·伊奧希翁這樣說道:漁民們的憤怒與其說是朝向馬來西亞政府的,不如說是向不作為的泰國政府發泄的。
到事件發生為止,泰國政府從沒有試圖改善過經濟專屬區的航海權,也沒有表示出解決在他國水域捕撈作業的泰國漁船問題的愿望。而且,即便在發生了這樣的事件之后,也沒有決定是否發出正式的抗議書,對采取怎樣的態度去交涉也遲遲拿不定主意。一句話,泰國政府沒有絲毫的領導力。
不過,伊奧希翁教授認為,這正是泰國文化的本質。因為在泰國的政治中,領導者最重要的素質是“妥協”。
在泰國官場上,性格激烈的人、心地實誠的人、按規律行事的人等是很難晉升到精英階層的。對一般人來說,那樣的性格是一種美德,但極難產生出妥協的氛圍。
在泰國文化中,能夠達到領導者能力的人是“優柔寡斷”的人。也就是說,領導者十分在意與他人的關系,珍視這種關系,不輕易地破壞它。只有這樣,才不會與任何人產生對立,很容易達成妥協。與所有的派系和平相處的能力就是不做任何的決斷。這正是泰國式領導者最重要的素質。
尼提·伊奧希翁,《雖不靠譜,但決不可瞧不起的時代》(NTT出版)
伊奧希翁教授感嘆道:泰國社會里沒有一個人能夠負得起責任。他說:“決斷一件事究竟是否付諸實行,是由沒有實體的‘制度’決定的。”
在泰國的外資企業工作的英國職員對這個特點這樣解釋道:
泰國是一個妥協的社會。失敗者的數量非常少,在對立方面花費時間的情況也很少見。相反,如果是為了尋求一個妥協的方案,他們花費時間之長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從積極的角度去看,大家感到都在享受人生,感到這樣的做法于人于己都是很好的……
(但是),這樣做起來非常困難。倘若整個社會必須尋找一種讓所有人都幸福的行為的話,那么,只有將礙事的人拒之門外。
亨利·霍姆斯、斯查答·丹頓塔維,前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