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在愛情里的小女人,要適當學學這位前輩
Emily和男友結婚前計劃買房,異地戶口購房需要出示戶口本原件,為了不錯過房子打折期就用男友的名字買了房,房款一人一半?;楹竽玫搅朔慨a證的時候,兩個人關系由濃轉淡,他提出分手,還說房子是他一個人的,Emily欲哭無淚。
律師說法:即使是兩個人出款買房,以誰的名義買,誰就占優勢,畢竟如果他不承認你也有貢獻,你就陷入被動。婚前買房,最好把手續做到完備,以男女雙方的名字購買,甚至可以在購買合同上寫明每個人在這套房子各占多少份額。讓你每一分錢都在房產證上有所體現。如果你已經買了房,并且足夠寬容地一邊付錢一邊不要自己名字出現在房產證上,那最好補一個協議,證明房子是兩人共同擁有,即使婚變時一方說是自己的,也可以根據協議,用《物權法》來維護你的權益。
當然,現在造假技術那么發達,一張年代不詳真假難辨的協議就想證明你也是房子的所有人,恐怕讓法庭也為難,所以日常生活中,多注意保管證據。我的一個當事人,老太太想買房,年齡太大不能申請貸款,就用女兒的名字貸了款、買了房,讓女兒和女婿住。后來女婿要離婚,號稱房子是他和妻子的共同財產,理應有他的一份。這個案例很難斷,還好老太太早有準備——各種票據都保留得齊全,雖然合同上是女兒的名字,但分期付款的每一筆款,都有老太太的簽名,連物業費、水電費單子都由老太太簽字,證明錢都是老太太付的,完全沒給女婿余地,發生糾紛,立刻擁有主動權,證明不過是借女兒名字買房。陷在愛情里的小女人,要適當學學這位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