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會讓任何一方凈身出戶
焦點1 以前離婚時可以分走房子的一半,現在,誰出了首付并在房產證上寫了名字,房子就成了誰的個人財產。婚后即使你也付月供,離婚時財產分割,你頂多能分到共同還貸那部分的一半。
Susan的先生這幾年升遷迅猛,她生了孩子之后就做了全職太太,沒有收入,沒有供房,之前她還很放心,覺得自己即使離婚也可以分先生一半財產,現在她就只能兩手空空了嗎?
律師說法:別忘了《婚姻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為共同財產。婚后不管是你賺錢還是他賺的錢,只要是在婚后賺的錢,都是你們兩個人共同的財產,除非你們有別的約定,用共同財產還的房貸,房子當然也會有你的份。如果房子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他一直在還款,你是全職太太,這個時候離婚的話,婚姻期間還款那一部分的錢你有權分到一半,還能得到房屋婚后還貸增值的部分補償。即使你真的對家庭毫無建設,《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了,離婚后,如果一方確實有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沒有房屋居住,屬于生活困難,可以要求另一方適當幫助——法律不會讓任何一方凈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