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
嫉妒之光來得又快又急,出乎意料。當時我身處一個極為新奇的地方:從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出發駛往溫哥華島的一艘巨大游輪上。游輪一路西行,我們告別了陰云密布,迎來了艷陽高照。我的妻子和我心里充滿了對島上歡樂一日游的各種期待,而且還在咖啡售賣機里買到了兩杯味道相當不錯的咖啡。我們坐在一個小圓桌旁,輕啜咖啡,不時凝望著佐治亞海峽周圍的小島;一切都非常完美。不過這時我的眼睛瞟到了隔壁桌子。那里坐著一個十歲左右的小男孩,急切地注視著他爸爸的臉,聽他用激動的語氣念著《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那一天是2005年7月16日。八個小時之前,也就是頭一天的半夜,這本書才剛剛公開發售,而我的那一本在好幾天之后才被送到我渴望的手上。
也許有人會說,那個孩子是在聽別人給他讀,而不是自己看—在我看來,兩者差別不大——他身上有一種東西是我想要的。我說這句話,指的并不是他正在急切地追尋哈利的又一次冒險歷程,而是他正在經歷的一種強大而又奇妙的感受:他正沉迷在一本書中。就像威妮弗雷德·加拉格爾①所寫的:“專注可以讓你獲得酒神狂歡式的體驗,在舊時代人們用一個美好的詞‘入迷’來形容這種體驗—完全被吸引,專心致志,全神貫注,也許甚至‘魂兒都被吸進去了’—它會帶來生命中最深的快樂。在學者的書房,在木匠的車間,在愛人之間的牽絆中,都有這種快樂。”那個男孩是真的入迷了,完全沉浸在那個故事里,魂兒都被那個故事帶走了;余下的世界,即使是海上燦爛的朝陽、海峽周圍散布的小島,對他來說就像不存在一樣。只有那些真正體會過全身心投入在其他美好事物上面的人,才能真正體會到精力用錯地方意味著什么;只有明白擔心帶來的焦慮是什么滋味,我們才會避免再次體會。
為什么專注力值得培養呢?不只是因為它對你有好處,或者(就像加拉格爾說的)它可以幫助你“組織你的世界”,而是因為這種入迷的感覺會讓人有深深的心滿意足之感。這實際上就是興致的全部所在,就是興致的最終目的。我甚至認為,當華萊士在說如果沒有專注力,沒有選擇關注哪些內容的能力,我們就會“一敗涂地”時,他腦子里想的就是這種滿足感—因為畢竟,沒能力作出這種抉擇的人也湊合著活過來了。按照我們衡量成功的大部分標準,他們的人生是成功的。但是他們缺少一些東西,一些必不可少的東西,就是從來都不知道沉迷是什么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