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后,女孩便離家出走,在不良場所廝混,成了一個“問題少女”。母親最終找到她的時候,她正和一群男生住在一起,聽到母親在門外喊話的聲音,便慌忙地躲進了衣柜。母親拉開衣柜,看到赤身裸體的女兒,徹底崩潰了。
這是發生在我咨詢生涯里較早的一個案例。前段時間,我看了獲得2011年多項奧斯卡獎項的電影《黑天鵝》,看著那個為實現母親芭蕾人生的夢想而最終精神分裂的小女孩,這個女孩的身影突然又浮現在了我的記憶中。
我記得,坐在我工作室里的女孩,臉色蒼白,滿眼都是對父母的恨意。她說,自己之所以淪落到這個地步,全是被父母害的。她恨父母,但也痛恨現在的自己。她覺得,解除恥辱、結束痛苦的唯一途徑,便是結束自己的生命。
而女孩的母親則哭訴,說女兒這樣傷害自己,是對她的報復。
“報復”這個詞并非沒有道理。但是,母親似乎從未想過,女兒為何要報復她?
多年的心理咨詢經驗告訴我,越是感受不到父母的愛的子女,越會在情感上與父母糾纏不清。他們怨父母沒有看到他們自身的價值,他們恨父母剝奪了他們主導自己人生的權利,他們需要父母給予自己(而不是父母的作品)價值的認可,他們需要得到父母真誠的贊美和關愛。
為了這個愿望,他們會無休止地和父母發生沖突。最極端的方式是用傷害自己的方式來報復父母(未辰的結婚、云博的自殘和云博姐姐的自殺,都可以作此解釋)。
我們無法指責他們,因為這是生活讓他們學會的唯一的愛的方式。因為他們從父母那領受到的“愛”,只是痛苦和掙扎,所以他們也只能用讓父母痛苦和掙扎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對父母的愛。
以暴制暴,他們用愛,囚禁了自己愛的能力,同時也囚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