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園:不為現實而妥協結婚
30歲 已婚 就職某著名汽車品牌
心得:找到對的人,就能見到真實的自己,別為現實放棄尋找愛情。
大部分女性,到了30 歲還未結婚可能會恐慌,會糾結,如果還未能找到所愛的那個人,她甚至會認為是自己的愛情觀有問題。在我30 歲那年,我也曾有一樣情緒,只是發生得更戲劇化。
當時,我正準備著與男友結婚。認識6 年,彼此感情很深卻類似于親情。期間,我也曾嘗試過與他分開,試著尋找真正的愛情,但分分合合6 年后,卻一直未能找到。在我30 歲時,我意識到與他結婚將會有非常安全的生活。于是,我答應了他的求婚。
在雙方父母即將見面討論婚事的前一個月,我做了重大決定——與他分手。我的理由很簡單,我不會為現實妥協而結婚,我跟隨自己的心,尋找自己所愛的人。婚禮籌備過程對其他人而言,是懷著喜悅走向自己越來越清晰的婚姻生活,而我越往后,幸福感越低,這一切對我而言是巨大的壓力,我很懷疑自己能否堅持到婚禮那一刻。
我的內心一直告訴自己,這樣不對,你應該為愛而結婚。但大家都告訴你,你已經有了很好的依靠,你找了這么好的老公,這就是幸福。他是一直在努力讓我感到更幸福,但我始終感覺不到。此前,我會從其他方面去尋找幸福感,比如對他提要求,我想要個包,或者說我想要更大的房子,更好的車之類。但事實上,這些能給我的幸福感越來越少。那段時間,我深刻感到,如果沒有愛情,只是親情在維系著彼此情感關系,只會讓彼此更有壓力。
(全文請見《嘉人》2014年4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