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母親和女兒,嫁給了同一個男人,乍聽起來簡直不可思議。
但對孟加拉Mandi母系部落的女人們,這不是什么震聾發聵的聳人聽聞——
幾個世紀了,她們要活下去,必須如此!
我面前的Orola擁有玫瑰色的肌膚,黑發,高顴骨,眼睛與蒙古人相似,笑起來,牙齒會很靦腆。就像孟加拉大多數的農村孩子,Orola自小在繼父膝下承歡長大。她喜歡這樣,至少小的時候,她非常喜歡這個男人。
她的生父早早離世,確切地說,在她還是不諳世事的嬰兒期。母親很快再婚,對方是叫Noten的英俊少年,只有19歲,臉上有一副寬闊的笑容,她還記得。“小時候,我只覺得我的母親很幸運,我也想嫁給像Noten這樣帥氣的男人。”當她進入青春期,她才意識到自己早就實現了這個“愿望”,她早已是Noten的妻子了。“我并沒有任何記憶,關于那場婚禮,后來是母親告訴我的,據說是在我三歲的時候。”族人為Orola和Noten舉辦了結合儀式,一切按她所在Mandi部落的老規矩來——母親和女兒最后成為同一個男人的妻子。
“一些女孩逃跑,逃到首都達卡,當仆人或者美容師……她們不愿意再做功利主義的犧牲品,現在的Mandi女孩比任何時候都更想得到真愛!”
Mandi部落寡婦的共夫現象,并不是聳人聽聞的個案。19世紀庫頁島的吉利亞克人,男子對兄弟之妻及妻之姊妹都有丈夫的權利。近現代,波洛印第安部落未婚男子共居一處,可與村中少女們有性關系。西伯利亞楚克奇人的若干男子,可結成共妻團體。至今,非洲東部馬賽人、大洋洲美拉尼西亞人和波利尼西亞人的一些部落、印度南部達羅毗荼人、少數偏遠藏區,仍流行著婚前性自由、姊妹共夫、兄弟共妻、妻姊妹婚、夫兄弟婚、—夫多妻等群婚遺跡。這種被稱為“群婚”的現象,是母系氏族的嫡傳,也是人類最初的婚姻形式,可這并不僅僅出于對性的簡單需求——更重要的是,出于對權威和經濟的考慮, Mandi人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