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歡:“轉行先升級自己”
她是歡歡邦創意職謀的創始人,是職業生涯設計家,也是知名電視評論員。從廣告創意界的提案殺手到電視評論界的話題女王,黃歡的轉行同樣引人矚目。
23 歲時,黃歡去參觀一家廣告公司。她發現如果一家公司的辦公室設計很好的話,會無處不在地張揚它的個性、它的主張、它的理念。她對廣告界產生一種向往,開始幫在廣告公司擔任文案的男友撰寫文案。
她也因偶然機會進入電通,“當年電通要拿下統一飲品系列的全案,可能覺得公關活動方面略弱了些,我被找去做槍手。”第一次,黃歡面對電通的高層,講了40分鐘。她并沒有講公關亮點,而是尋找事情的本質,“提案是什么?提案就跟演講比賽一樣,我從來不研究比賽內容,我只研究評委是誰,研究為什么要做這個比賽,他的需求點在哪里,而我們的競爭對手是誰。我們提案的實質上就在這三點基礎之上,有沒有比別人更能帶給他想象空間?能不能讓他相信將這個營銷策劃交給我,他就可以贏了對手?”黃歡設立了一條全新提案方式,她說“我不懂廣告,我懂提案,我知道怎么贏。”2001 年,她代表電通獲得統一系飲品全案代理。之后,黃歡成為電通負責統一系飲品的營運總監。而此時,她也開始了解到電視。
2004 年,黃歡意識到,其實廣告并不是一門好生意,“它是很小的生意,且商業模式無法復制,而電視人又很容易自我沉醉。做創意的人其實最傻,我們看過了最多的世面,我們最有生活品位可是我們最沒錢。”
(全文請見《嘉人》2013年11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