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這些,除了最后一項,其他全是我們可以免費得到的東西(也就是金錢之力決定不了的,與個人的努力、人的心情、自然現象相關的事物)。
雖然用金錢買不了,我們卻能免費得到---這是多么的不可思議。
而正是這些我們能免費得到的東西,才是決定我們是否幸福的關鍵。發現“幸福是可以免費獲得的”,你有沒有松一口氣呢?
被用金錢換來的事物包圍的生活,較之每天受朋友眷顧、充滿成就感的生活要遜色得多。后者會給人更高的幸福感。
這樣想來我們就能夠明白,金錢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要實現幸福,金錢確實不可或缺。然而儲蓄大量的金錢并非我們的最終目的。
要從一無所有的狀態變成有錢人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這不僅需要實力,更需要運氣。有時也會伴隨著艱辛和風險。
既然如此,就別去執著于當個有錢人,在自己能夠努力的范圍內賺相應的錢,接下來就去快樂地享受人生如何?
因為,幸福是只靠努力就能免費獲得的東西。
什么就干什么。然而真正走上社會,獨立生活后,我們會立即體會到這些錢是多么不夠。
有些人自己每月的工資光是維持生活就所剩無幾,根本無暇顧及娛樂;也有人能計劃得很好,工資雖然不多卻能存下一些。
走上社會幾年后,人們可能已經完全記不清第一個月領薪水時是怎樣一番情景了。不過我們應該還會浮想出當年的一些感觸——“工作這么多薪水怎么這么少”,抑或是“比打臨時工好多了”;也有人會想起當年用第一份工資給父母買禮物時父母十分高興的情形。我們之所以會忘卻,是因為多年以來領薪水已成了尋常事,并不會抱有什么特別的情愫了。只會心里想一句,“算了,大概就這么多吧”,接受了眼前的現實。